1991年,24岁北大诗人,毁稿后背着石子自沉,他到底经历了什么?_天天新动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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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91年9月,在北京西郊的万泉河,发现了一具年仅24岁的尸体。


(资料图)

他身上背着一整包的石子,能将人完全沉没在河底。

后来又在公厕里发现了被丢弃的一个书包,里面正是死者生前全部的诗稿作品。

由于在污水里浸泡太久,打捞上来的时候,很多字迹都变得模糊。

这时候人们才发现,死去的是北大诗人戈麦。

在场的人都说,他不仅对自己的作品格外厌恶,恐怕也没有任何求生的欲望了。

那么他生前究竟遭遇了什么,才选择在大好的年华自杀?

对于戈麦自杀的原因,很多人都做出过一些猜测:

有人说是因为他从小非常敬重的母亲突然去世了,这件事对他造成了沉重的打击。

有人说戈麦曾跟看相术的老人来往甚密,很有可能是被“洗脑”了。

虽然听起来很不可思议,但放在生性敏感、而且还带有“宿命倾向”的戈麦身上来说,仿佛又有些说得通。

还有人说“戈麦”这个笔名就取得不吉利,带有一些杀戮的意味,恐怕结局也是上天冥冥之中的安排。

但这种颇带迷信的说法经不起任何的推敲。

其实他的死因,就藏在被丢弃于厕所的“过往”之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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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出生于三江平原的旷野之上,也是黑龙江建设兵团下属的农场,就是人们所熟悉的“北大荒”。

在家里的五个孩子之中,他排行老幺,更是被起了一个饱含家人疼惜的名字----褚福军。

或许是那里荒凉、孤僻的土地具有神奇的色彩,让戈麦自小就有了一种独特的气质。

与他之后所显现出来对于文学的灵性以及天赋,应该也不无关系。

再加上大他20岁的哥哥热爱文艺,每当看到哥哥读书、画画都会让年幼的戈麦产生一种好奇的情绪。

那个年代没有电子产品、也没有网络,更多的就是日复一日的劳作,读书好像就变成了唯一的精神食粮。

这让戈麦的成绩在上学之后一直都是名列前茅,而且他不出所料的选择了文科。

就当人们欢呼于18岁的戈麦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北大中文系后,他却动了想要复读重考的念头。

此时戈麦的“极端性”就有些端倪了。

尽管很喜欢文学,但在高考前夕接触到了“经世济民”的思想后,成为了一名实用主义者。

他“狭隘”的认为,只有创造出什么,才能做对社会有用的人才。

那时候他一心想要投考辽宁财经学院,学习经济,却因为分数太高,最终被北大录取。

“不死心”的戈麦想要复读重考,却被老师和家长制止,最终不情愿的踏上了去北京的火车。

事实已经无法改变,但戈麦还是用自己的方式“抗争”了一下。

他会在业余的时候,经常去经济系旁听,还曾试图转系,尽管最后并没有成功。

但这也足以让戈麦彷徨郁闷了很久,整日沉浸在喝酒打牌之中。

这就是阴差阳错的缘分吧,一场座谈会彻底改变了戈麦的想法。

“我从来没有想过,诗应当和我发声练习,少年时代偶尔为之的短小句子,在满意的目光之中早已化作风中的碎片了......”

其中有一首《死亡档案》,或许就是戈麦写给自己最后的一段话:

“我将成为众尸之中最年轻的一个。”

海子自杀后,有人曾对此现象引起过讨论,直到戈麦接连自杀。

1992年北大“五四文学社”正式提出“海子-戈麦现象”。

他们将诗人之死提升到了中国诗坛的文化现象。

更是有学者认为,这是二十世纪留给中国诗坛的最后一个课题。

诗人的生命终结了,但是诗歌的生命没有终止。

那些曾经用生命为艺术献礼的年轻学者,也将会被永远铭记。

1987年元旦,北大举行了第一届艺术节活动,并请了例如顾城、北岛等诗人,与北大学子进行交流。

戈麦尽管之前再三拒绝走文学这条道路,可他无法逃避内心深处的呼唤。

本就处于表达欲最盛的年纪,他意识到如果不去写诗可能就是一种损失。

20岁的戈麦拿起了笔,也把它当成了一生的事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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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能是之前自己曾经“爱而不得”过,所以这次戈麦决心要下足功夫,并取得好的成绩。

戈麦的朋友曾经回忆道:

“他过得好像是一种不食人间烟火的圣徒式的生活。”

他将自己泡在图书馆内,哪怕是在闭馆的时候,为了不被别人发现,也会躲在书架之间。

整日穿梭于诗歌、散文、小说等等文学体裁内。

他不仅想要索取书本中的知识,更是渴望得到更多的别的信息。

北大的阿忆同学曾写下这样一段话:

“1985年秋天,只要是中文系的老生,大多都听过褚福军的名字。因为他真真确确不耻下问的的样子,实在是没有北大学生身上的那种狷傲。”

后来阿忆还曾回忆说,他曾无数次被戈麦堵在厕所、水房、楼道里,甚至在大热天还要钻进对方的蚊帐里,问各种各样的问题。

经过他坚持不懈的努力,再加上自身对文学的敏锐,很快就小有成就。

他撰写了长篇论文《异端的火焰---北岛研究》,并取得了北京大学“五四科学奖”的第二名。

据悉,当年的一等奖是空缺的,而且戈麦还是本科生里面唯一的二等奖。

在一个领域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后,戈麦准备进军新的领域,他不允许自己在同一个地方停留太久。

“我已经可以完成一次重要的分裂,仅仅一次,就可以干的异常完美。”

经过长达两年的沉淀之后,戈麦奋不顾身的投身于诗歌。

其实阿忆还说,他没有想到后来的戈麦就是褚福军。

更难以相信平时在生活中热情澎湃、乐于助人的人,在诗歌之中竟然是百断愁肠。

命运本身就赋予了戈麦诗人与生俱来的敏感和绝望。

他更是冒着被文学反噬的风险,任由心里的痛苦无限蔓延。

戈麦在诗歌领域秉持着“初生牛犊不怕虎”的冲动,想怎么做就怎么做。

他会将自己的诗稿拿去给当地一些有名气的诗人看,想着得到一些有用的建议。

戈麦在海子去世两年后,也选择跟随他的脚步。

年轻的诗人没有一丝犹豫,背着石头跳进了万泉河中,没有留下任何的遗言。

一直到清洁工打扫厕所时,才发现了戈麦遗弃的书包,其中都是他写的诗稿。

虽然很多字迹都变得非常模糊,但至少有一些能够被保存了下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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